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: 现将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近年来,民爆行业持续推进技术进步、不断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,安全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。但是,民爆行业是易燃易爆高危行业,民爆物品生产、销售过程存在各类生产安全风险和公共安全风险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始终是民爆行业的首要任务。
近几年,随着民爆行业生产方式由手工、半自动化转型为全连续化、自动化生产,特别是随着我国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和在民爆生产领域的应用,民爆产品生产的方式及安全防护理念发生了变化,一批有较强安全保障能力、可靠性高的设备陆续得到应用
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》已经2015年5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5年6月30日起施行。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6年8月31日公布的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》(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7号)同时废止。
为贯彻落实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、《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关于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为在民爆行业推广应用机器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,我们制定了《民爆安全生产少(无)人化专项工程实施方案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施。
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的管理,维护国家经济秩序,保障社会公共安全,根据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